电影《手机》掀起查通话记录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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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4年2月9日 16:03 [浏览人次:3050人次] 新华网
新华网黑龙江频道报道 8日11时左右,移动公司西安大路营业厅话费查询平台房,两名妇女手拿着几米长的话费清单,气愤地说:“晚上11点还和这个‘电话’唠四五分钟,肯定有问题。”就在电影《手机》炒得沸沸扬扬的时候,记者在长春市见到了这个与《手机》中情节相似的一幕。
手机话费查询排长队 男多女少
8日上午,记者来到移动公司西安大路营业厅,在二楼话费存缴大厅,十几部自助查询触摸平台前排起了长队。大厅里近百名男男女女紧张、焦急地排着队,有的人嘴里还在嘀咕:“我要查查他到底给谁打电话了。”在大厅服务的移动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近两个月来,每天到大厅自助查电话详单的人都排长队。记者在移动公司、联通公司自由大路营业厅中发现,查话费的竟男士居多。40多岁的张先生告诉记者,《手机》里虽然是严守一、费墨两个男人犯了“错误”,可他不会犯这样的错误,倒是在某保险公司做业务员的妻子每天一接电话就眉开眼笑的,或躲进儿子房间偷发短信。一查话费,妻子的费用是连月上涨。张先生说回家后一定得找妻子问个明白。
不敢说“在开会”
“在开会”本来是接电话时很正常的一句回答,可看完电影《手机》后,却让人有了种莫名的忌讳。李先生的同志王先生更是觉得委屈,打电话时无意中说了一句“开会呢”就引起妻子大闹一场。再开会时,王先生只能将手机电池强行拆下,使手机处于“无法接通”的状态。王先生总结说:“不管怎样,即使在开会,也不能实话实说。”很多市民都有这样的感触:手机就像堵墙,使夫妻两人互相猜疑,让两个人的心越来越远。
律师建议尊重夫妻另一方隐私
记者就此采访了长春市国隆律师事务所主任郑绪达律师,这位长春市政协常委对记者说,看了《手机》电影后,也翻看了有关规定:但对夫妻双方的隐私问题,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。郑律师介绍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规定:包括信件在内的私人物品,如果没有得到本人的同意,任何人无权私自查阅。而个人的手机通信是极私人的问题,夫妻双方仍需要尊重对方的隐私,要互敬互爱。(编辑:张丹)

